一、担保人追偿怎么处理
担保人的追偿事宜应如何进行处理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时,担保人具备法定的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权力。当保证人依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无条件承担其作为担保方所应负有的债务责任后,可依该协议中所约定的责任范围,向作为借款人的债务人进行追偿。在此过程中,保证人依法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拥有的相关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担保人追偿诉讼时效中断问题有哪些
法律实践中,保证人追偿权诉讼时效因以下情形中断:向被保证人明确催款;被保证人自愿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担保人追偿范围包含讨债公司费吗
担保人追偿金额及范围是否含诉讼费,取决于担保协议约定。有约定可追偿,如讨债公司费。无约定则结果不确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方过失、合同内容和公平原则裁定能否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当履行期限届满,担保人可直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的责任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在此过程中,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相关权利。这意味着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欠款、利息、违约金等,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起诉、查封、拍卖等方式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