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份借款合同能否一并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倘若法人实体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员以单位名称签署民间借贷合同,然而却有无可争辩之证据揭示所借款项实质上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独自支配运用时,出借方有权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视作共同被告或第三方涉诉者纳入诉讼程序之中;换言之,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个人身份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所借款项被明确用以支持单位运营及日常生产活动,出借方亦有权向有关单位及个人施加举证压力,寻求其对所借款项共同承担的义务。实务操作中,如遇两类借款合同并存的情况,其中一份系以单位名义签署,而另一份则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个人身份签订,且这两份合同所涉及的借款用途各异,那么出借方可依据上述规定,选择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一并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两份借款合同的借款用途相同,且出借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借款实际上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个人所用,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将这些当事人一并作为被告进行起诉。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份借款合同确实可以合并起诉,但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两份借款合同可以案件起诉吗
若干份借款合约可一起提起诉讼程序。
共同诉讼的定义即案件一方或双方至少包含两位当事人,案件涉及的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相对应;
或者虽然涉及不同种类的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但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合并审理的可能性并且经过各方当事人审慎考虑后同意的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多份借款合约所涉及的当事人均为同一主体,则可将其一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另外,若案件一方当事人人数超过两人,且案件涉及的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具有共同性,那么人民法院也有权对这些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两份借款合同如何起诉
首先,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这两份借款协议的详细内容及特性。假如这两份协议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都是同一人或法人团体,而且这两笔借款业务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那么这些借贷纠纷便可以遵照法律规定,在同一个法律程序中进行集中处理。在提出诉讼的时候,首先要撰写一份完备的起诉书。这份文件必须清晰明确地列出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实际状况及理由,同时还要提供支持这些阐述的必要证据,比如借款协议、资金转移凭证、敦促还款的书面信函等等。此外,我们还应该高度重视诉讼时限这个重要因素,因民事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假如合同中有设立担保人的条款,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务必细致审查担保人是否真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一旦法院予以立案,便会依据法定程序对事例进行审慎的审理。在此过程中,我们作为原告方,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展示充分的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单位名义借款,但证据显示款项由个人支配,出借方可请求其为共同被告。若以个人身份借款用于单位运营,出借方可向单位及个人施压。两份不同用途的借款合同可合并起诉,但需证明借款用途及责任主体,法院将根据证据判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