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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讨债公司:虚构债务构成要件有哪些
日期:2025-12-13 浏览次数:5
虚构债务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虚构债务构成要件有哪些

关于虚构债务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必须是使用伪造或者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其次,这种行为必须已经对司法秩序产生了干扰或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犯;

最后,这类行为的情节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够被视为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可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适用罚金刑,若情节更加严重的话,则可能需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罚金刑。

此外,如果这种行为还涉及到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等行为,那么就会构成其他罪名,此时就应当按照较为严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当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与他人共同实施此类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而如果他们在此过程中还触犯了其他罪行,也将按照更为严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构债务构成债权消灭吗

虚构债务不会自动导致债权消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若债务人虚构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债权的存续与否需视具体情况和法院判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虚构债务起诉获赔金额怎么算

在涉及虚构债务提起诉讼的案件中,若侵权行为人与受损方合谋,损及他人合理利益,依据中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此类违反善良风俗、背离公平正义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被判定为无效。参照第一百五十七条相关内容,一旦民事法律行为宣布无效之后,行为人凭借此种行为获取到的财产须尽数归还给受诈者;若无法全部返还或没有必要全额返还的,应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折算补偿。若行为人在其中存在过失,则需赔偿受害方因此造成的实质性损失;若是两造均有过失,应当各自承担相称的责任。在实践过程中,若欲计算虚假诉讼中获赔金额大小,一般而言需要经过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认真查证确认行为人因蓄意编造债务行为所得的财产总金额。

其次,如能实现全额返还,可依此计算出需返还的财产金额;若无法实现全额返还,则须按市场公允价值计算出折价补偿的金额。

最后,若行为人在其中存在过失,需进一步计算出赔偿金额,这其中便包含了受害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举例来说,假设行为人通过虚构债务手段从他人手中骗取了10万元的财产,而此举又使得受害方损失了5万元,那么在返还或折价补偿完毕之后,行为人可能仍需向受害方赔偿5万元的损失。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结合个案的具体情节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虚构债务的构成要件涵盖:一、债务关系不存在或明显不真实;二、存在故意捏造或夸大债务的行为;三、有明确的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四、足以误导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以上要素共同构成虚构债务的法律认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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