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借条能执行异议之诉吗
对于执行标的存在异议的案外人,倘若提交书面申诉至人民法院予以审议,人民法院必须进行详尽的调查研究并对此做出合理公正的裁决。假设案外人对于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并且坚信原判决、裁定的准确性存疑,则可以采取审判指令更正流程解决问题;面对与原判决、裁定毫无关联的情况,案外人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借据作为依据的情况下,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声称该标的物属于自身权益范围内,同时具备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其主张,那么他们便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发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审慎评估案外人的异议理由是否成立,以及是否应暂停对该标的物的执行。因此,没有借据并非无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绝对障碍,关键在于案外人是否拥有充足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
在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方面,司法机构会全面审查借贷双方是否已经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及款项是否实际交付到对方手中。
鉴于此,借据并非确定借贷关系成立与否的唯一依据,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出借方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及其与出借方之间的关系、交易惯例、资金交付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为此,请向司法机构提交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借款协议、欠条或者合同等书面文件。
若无法提供书面凭据,则应当提供关于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具体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同时提供无利益冲突的证人证言或者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没有借条能否起诉房产过户官司
在缺乏借据的前提下,如果我们想要发起关于房产过户的诉讼事件,最为关键之处就在于如何证明房产过户行为存在着合法正当的依据。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寻找以下形式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首先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可书面申诉至法院,法院将详查并公正裁决。如案外人对决定不服且认为原判决存疑,可申请更正。与判决无关者可于裁定送达后15日内起诉。无借据时,若案外人能证明标的物属其权益并具证据,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将评估异议理由,决定是否暂停执行。无借据非障碍,关键在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