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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写借条可以吗
日期:2024-11-13 浏览次数:25
借条没写借条可以吗

一、借条没写借条可以吗

借贷合同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活动,如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则该协议条款可排除使用书面形式。所以说,即使借据并未明确书写为“借据”,只要能充分证明借贷事实以及当事双方协商达成的合意约定,这类不平易近人条文在法律层面而言仍应获得认可。

然而,鉴于借款数额较大或涉及复杂的还款义务条款,我们仍倡导债权人选择包含书面文书的方式来签订借贷合同,以此避免借贷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系列潜在法律风险与争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没写借款利息的借款人要支付利息吗

在借贷关系中,若未明确记载借款利率条款,则无需承担支付利息之责,此乃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明文规定。

依据该等规定,如双方并无明确约定还款利息事宜,可视为双方间未设置任何利息负担。

然而,倘若出借方因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而涉及诉讼程序,向法庭提起主张利息请求,在此情况下,虽然双方之前并未对借款利息有过约定,但借款人仍需承担逾期逾期利息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条没写借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

若借据中并无明确约定借款期限,那么保证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的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对于一般性的保障措施,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没有对保证期间进行约定,那么该保证期间将从主债务履行期结束后的第六个月开始计算。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也没有就保证期间达成共识,那么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结束的第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务必尽速行使其权益,以防止超出保证期间,进而使保证人得以摆脱担保责任。此外,在主张权益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留主张权益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借贷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确认,但自然人借贷双方可另行约定,排除书面要求。即使借据未明确标明,只要借贷事实及双方合意能被充分证明,法律上亦应认可。因此,在自然人间的借贷中,非传统形式的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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